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
发表时间:[2022/07/13]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:“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”
现将已提交2021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,接受公众监督。
公司2021年未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。
公开期间如有意见建议,请联系我公司安全部,联系电话:0576-8393812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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